後,廢止街庄制度實施新縣改稱新埤鄉,置新埤鄉公所為地方自治行政中心隸屬高雄縣,民國三十九年十月因行政區 域調整規劃屏東縣迄今。 行政區劃 [编辑] 本鄉下轄行政區劃分為七個村,分別為: 新埤村、建功村、打鐵村、南豐村、萬隆村、餉潭村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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